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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执行时间和方案(-)非合肥、安庆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釆购(以下称合 安集采)范围的品种或品规,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于2021年1月20日起执行省临床常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结果。(二)合安集采范围内同通用名、剂型、规格、生产企业的药品,价格高于省谈判价的,执行省议价谈判结果(详见附件1);同通用名、剂型、规格,不同生产企业的药品在合安集采周期内继续执行其中选结果,均应完成合安集采合同期内釆购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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